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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对于土生土长的伦敦人而言,冬日的伦敦有种独特的魅力。尤其是圣诞节前夕,被笼罩在沉沉雾霭中的店铺很早就会亮起灯光,让那些热情好客的色彩经由空气浮现出来,自成一个温馨明亮的小世界。圣诞节过后,一切就又恢复了沉寂。即使是最繁华的皮卡迪利大道,也变得冷冷清清。
在这条大道上,有一座洛可可风格的房子。具体而言,那是一处花园式府邸。三幢对称排列的楼阁式建筑,折叠式复斜屋顶从中间均匀优美地传递到角楼的穹顶处,既像城堡般坚固,又统一在一种优雅的内在联系中。再加上圆形拱门旁两根精细雕刻的白色柱子和台阶两旁整齐修剪过的花草,无论用多么挑剔的眼光,也不得不承认这所房子风格纤巧华美,是建筑中的精品。毫无疑问,房子里的住户是伦敦有名的贵族。事实上,他们的确是,而且在伦敦的上流社会圈子里倍受瞩目。
屋子内部和外面一样继承了洛可可艺术,而且更加华丽繁复。室内装饰和家具造型上凸起贝壳纹样的曲线,与C形、S形和涡旋状曲线纹饰蜿蜒反复,创造出了一种非对称的,富有动感的,自由奔放而又纤细轻巧的装饰样式。屋中的色彩虽然以轻快的白色为主,但整体色泽却是艳丽而不失柔和的。家具的摆设和放置张显出女主人既崇尚经过人工修饰的自然,同时也具有高雅的艺术品味。
沿着花梨木楼梯往上走,能看到一间小屋子。这间屋子的风格跟楼下豪华的大厅却是大相径庭。显然,它更加温馨自然。壁炉中刚刚加了木炭,炉火燃烧得正旺,给屋子增添了不少暖意。宽大的床上,一个天使般的小女孩正从厚厚的鸭绒被中探出脑袋,顽皮地看着正站在雕花窗户旁看雪的男人。
那个男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约有三十岁左右,一头黑发梳得很整齐。他有着贵族最羡慕的苍白肤色,在那上面根本找不到任何岁月的痕迹。但是透过他深绿色的眼睛,却能看到一种深深隐藏着的似乎是跨越了半个世纪的忧伤,与他的年龄大不匹配。仔细看去,他的五官完美无缺,比米开朗琪罗的雕塑还要俊美。他嘴角淡淡的微笑则是英国最优秀的绅士也无法媲美的。而他身上与生俱来的文艺气质和后天习得而成的绅士风范让高贵和优雅永远与他为伍。他只需一个微笑或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能让全英格兰的淑女们为之疯狂。
男人轻轻叹了口气,转过身去,正好捕捉到小女孩向他投去的调皮的微笑。
“该睡觉了,小公主。”男人轻声催促着女儿。
“不嘛,我睡不着。我还要爸爸给我讲故事。”女儿闪着一双绿色的大眼睛,冲着他撒娇。
“好吧,我给你讲个绿精灵的故事。”
“不嘛不嘛,我要听爸爸新写的故事。听妈妈说,你又新写了一部戏。”
“好吧,我的小公主。就让你当第一个听众好了,不过讲完你得马上睡觉。”男人无奈地坐在了女儿的床边。
“好耶,我最爱爸爸了。”女儿整了一下她漂亮的金发,躺在了柔软的枕头上。
男人望着窗外正在飘落的小雪,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伦敦有一个戏剧作家,他非常崇拜莎士比亚。他每天都疯狂地写着剧本,总期待着有朝一日能成为伦敦最有名的剧作家。他的名字叫伦纳德·埃里克·怀特。”
未完待续……
我敢说,没亲自来过武夷山的人,肯定想象不出一个真正鲜活的武夷。
我还敢说,阅遍名山大川的人未必会喜欢上武夷,但是他们无一不会被武夷所打动,进而是震撼,最后成为深深的折服。第一眼见到武夷,我的心就猛然抽动了一下,怦怦然有心动之感。我之前从未到过这里,也从未见过这里的一山一水,更没有听过关于这里的诸多传说,但竟感觉十分亲切,颇有种“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体悟。当然,朋是我,主人是武夷。我从中原一路风尘飞到东南,武夷怎有不热情招待之理?分明就有一种来自远古的呼唤在对我招手,虚一步实一步地冲我蹒跚走来,抓起我的手就要拉我走。
我去看山,山也来看我。
游天

我是在大雾天进山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想一睹我慕名已久的云窝。
云窝,单单这名就令我神采飞扬。不是说“除却巫山不是云”吗?那云若成窝,却又该如何?想必也是充满诗情画意的吧。
刚到天游峰的山脚下,仰头就看到一卷细细的云慵懒地围在山腰间,朦朦胧胧,松松垮垮,像极了柳郎中腰间渐宽的衣带。
我欢欣雀跃地踩着石阶往山上奔去,准备一览这美丽的景色。没想到天不肯遂人愿,还未等我爬到半山腰,太阳就款款从雾中走出。一时间雾散云消,阳光普照。传说中的云窝,也变成真真正正的山窝了。
我一边大呼上当,一边还得顶着大太阳继续登山。走在这陡峭的栈道上,我几乎四肢贴地,不得不手脚并用,成了名副其实的“爬”山。
山越爬越高,台阶越爬越陡,身子越爬越重,心却越爬越轻。
爬过八百多个台阶后,看到眼前一块石碑上赫然写着“天游”两个红字,方知已到了山顶。天游,游天。这个“游”字,用的太妙。我累意全无,如得了道一般,几乎是飘着走了过去。
莫非此时已有神仙在侧,助我游天?
我慌忙深吸了一口气,想尝尝仙人呼吸过的空气。山顶的空气当真轻浮无比,但细细品来也有些许厚重在内。我能品出秦月汉关的霸气,唐风宋雨的灵气,还有大明王朝的神气。
山顶的一切都是神奇的。风冒冒失失地跑来,撞乱了我的头发;阳光踉踉跄跄地奔来,磕伤了我的脸;树叶咋咋呼呼地迎来,拉痛了我的手。但我依然伫立不动。唯有历经千年,亘古不动的山石入眼,方能骚动我的心,让我不自觉地动起来。
不是说山之阿会有人么?我猜那些山石就是传说中的山鬼所化,披薜荔,带女萝,含情凝睇,巧笑倩兮,盈盈步履间,充满了花香。
天游峰作为武夷的主峰,也是最高的山峰。站在山巅往下看,果然是“一览众山小”。看着山下蜿蜒碧绿的九曲溪,翠得能流出水的山,以及林林总总的树木,我的眼睛一下子就盲了。除了绿,还是绿,我再也分辨不出别的颜色。
往上看时,天空碧蓝碧蓝的,隐约还有些发绿,大概是被这满山翠绿染的吧。我望着这触手可及的天,心中却满是疑惑。我是凡夫俗子,吃五谷杂粮,住繁华闹市,身重心浊,如何能到顶峰与仙人一起游天?难道自己早已脱胎换骨,灵魂出窍了?
不知道是山鬼还是仙人悄然绕到我的身后,让风在我耳畔捎了句话。那一刹那,我会心一笑,明白了天游峰的真正涵义。
原来登山登的不是山,而是心;游天游的也不是天,而是心。
寻洞

我不知道一线天算不算洞,它只是高而削的悬崖裂开的一道细细的缝隙。
如果说天游峰是武夷的经脉,那么一线天就是武夷的伤痕。这道伤痕裂得那么深那么长,让人看了都会隐隐心痛。
我固执地把一线天也当成山洞,不顾黑暗擅自闯了进去。
初进一线天,我便不合时宜地想到了桃花源。这两处风马牛不相及的景观被我联系到一起,就是因为入口那个洞。
我怀疑陶渊明在写《桃花源记》之前来过武夷,亲自一览过一线天。因为桃花源的入口和武夷的一线天太像。
“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这就是洞口的样子。“初极狭,才通人”,可不是么,那个洞窄得一次只能通过一个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到了风洞,一下子就见到了阳光,果然是豁然开朗。
从风洞继续往前走时,路开始越来越窄,我不得不侧身前往。挤在狭窄的洞中,呼吸在一瞬间也变得困难起来。在这里,不能说是走,而是挪。这一小步一小步小心的挪移,让我深刻感悟到了“举步维艰”这个词的含义。
好在头顶有天,洞中还不算太黑。喘几口气歇息,抬头看着细长如线的一条天空和被岩壁挤压得不成样的阳光,突然有了种难以言状的欢欣。原来天空也可以如此婉约,阳光也可以如此柔媚。想当年王母娘娘用绣花针划出一线天,却未曾亲自走进,怎能不说是种遗憾。
我伸出双手,想去捕捉几丝柠檬色的阳光,却抓到了一把夜的潮湿。放在鼻端嗅嗅,竟还留有几分诗意。
我一时兴致勃勃,正要开口吟诗,却被一只蝙蝠打断思绪。那是只白色的蝙蝠,在瘦长的天空中飞过,如同穿在线上的一只纸鸢,“嗖”地一下便消失在了视线中。
蝠即为福,不知这只罕见白色蝙蝠能给我带来多少福气。不过若是此洞有仙风灵气,那这蝙蝠一定就是哪位小神仙的坐骑了。
又走了几步,几滴水滴到了我的脸上,湿湿的凉凉的。与其说是钟乳石上滴下的水,我宁愿相信那是仙人飞过滴下的仙露。或许再叫醒对面山上的神仙楼阁中住着的一位神仙,跟他学几句咒语,我便也脱胎为云,换骨为雨了。
两手潮湿地走出风洞,路也宽了,眼前也亮了,头顶的天也恢复了原样。再回头看去,顿时生出了一种成就感。一线天的美,是种幽深奇险,让人惊恐狼狈的美。这种美是必须经过时间的品味才能感受得到的。
出了洞才发现,风属于风洞,天属于一线天,我还是属于我。
枕岩

我是与阳光有缘的人。登虎啸岩时,依然是阳光明媚,或者说是,烈日炎炎。
虎啸岩不见得比天游峰高,却着实比天游峰陡。我自诩擅长登山,自信地选择了最陡最难攀爬的一条路。于是乎,避开花轿路,走上好汉坡,准备怀一腔豪情壮志,一路过关斩将,冲过云霄门,登上虎啸岩。
刚爬过一段陡峭的台阶,我就大汗淋漓,几欲席地而卧。望着高耸入云的山尖,再看周围空无一人,我开始后悔当初的鲁莽。好在周遭还有花香鸟语为伴,也不至于太过寂寞。
这里的花虽不如流香涧的万紫千红,但也自成一派风韵。藤萝冰凉的手,野花柔软的脸,伸手可触。它们虽是武夷山中最不起眼的部分,但却能在疲惫中给我带来些清凉的慰藉。当时只道是寻常,这寻常之中怎能不令人心生感激?
常言道天道酬勤,我则是有如神助。这武夷山中的神当真热心,在我快要累晕时让我到达了山顶。此时虽无风,但站在岩石上大吼一声,山谷中也会传来断续的虎啸声。这山中既无老虎,我便称了回大王。
这岩若是《石头记》中的补天石,我定要寻到那一僧一道,与他们二人一起神游太虚,走入红楼。或许几世几劫后,那岩石上还会有文字流传。
坐在岩石上观望四周,王安石那句“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能得到真正的体现。都说绝美的东西只有在险峻的悬崖上才能看到,而登上险峻的悬崖需要超乎寻常的勇气,因此,山巅的美总带有种险和勇的感觉,能直接撞击人的心灵。
我枕在岩石上,自感觉浑身已经通透。花香自我的肌肤渗出,风自我的呼吸透出,阳光自我的心散出,虫声自我的声音喊出。我已于自然融为一体,飘飘然有天人合一之感。
古人说隐居的人是“枕水漱石”,枕水,所以头脑清醒;漱石,所以口齿伶俐。而像我这般枕在岩上,却又是什么?我说,枕岩,所以踏实厚重,所以心定志坚。
枕在岩上,头微微一侧,就能看到玉女峰和大王峰。两座峰,两个人,日日相望,却始终不能相守。那山间缭绕的雾气可就是玉女的泪?那撞伤了山腰的云可就是大王的愁?这段凄美的故事在历史的长河中被不断刷洗着,一遍比一遍痛心。这段人仙相恋的悲剧被人们不断提起,每一句都沾染着轻微的呻吟声。
一段情,铸成了一段美丽的错误。但是,有情人永远无悔。如果我就此枕岩而眠,那玉女一定是我的春闺梦里人。
醉茶

武夷的茶叫岩茶。这里的茶不是种在土壤里,而是长在岩壁上。岩茶吸取的是岩石之养分,天地之灵气和日月之精华。
从虎啸岩下来,远远就能看到山脚下一片盈盈的绿色,密密麻麻,整整齐齐。那就是著名的武夷岩茶了。従来佳茗似佳人,这些岩茶与玉女峰遥相呼应,而且都不食人间烟火,自有一番不可说的意味。
有好山,自然少不了好茶。大红袍,肉桂,这些细嫩的叶子有股独特的香,非花香非草香非酒香非药香,无需品人自醉。
红茶与绿茶颜色不同,茶性也截然相反。我虽偏爱绿茶之清香幽远,但此时身在茶丛之中,也不由得不被红茶所感染。
我爱茶,偏偏不懂茶道。在我这俗人的眼中,无茶不可以品。生茶清幽,熟茶醇厚;春茶正好,秋茶不拒。用水更无需讲究,山泉水最好,江河水也不错,石中泉清,沙中泉甜,雪水浮,雨水轻,就是用自来水,我也毫不介意。
我认为,品茶关键在于一个“品”字。只要会品,世间茶无所谓贵贱,世间水无所谓好坏。而品到深处,万物皆可饮。江上清风,山间明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随手拿来,放入水中与东坡对饮。
黄昏已近,断云已收,夜幕低沉之际便是仙人造访之时。寒夜客来,以茶当酒,汤沸火红,不亦乐乎。若再有月助兴,则又可寒灯新茗,与月同煎。
品过三盏淡茶,人便轻飘飘起来,两腋生出习习清风,可倚花而舞,击竹而歌,以天地为屋,以万物为友,既可与山中幽人抚琴对弈,也可以手推松曰:去。
试问,嵇康刘伶可有此般自在?渊明和靖可有此般洒脱?李白王维可有此般逍遥?可惜这好山此刻只有我一人享,这好茶此刻只有我一人品。
酒能醉人,茶亦醉人。在这半醉半醒之际,方能领悟到“禅茶一味”的妙处。且让我在山中醉眠一宿,梦游蓬莱。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诸卿且去,明朝有意,再抱琴来。
真想翻开唐诗,找出白居易的红泥小火炉,从元曲中借来张可久煎茶的春水,再在宋词中叫醒苏东坡,问他要一点试新茶的新火,最后撒一把刚采摘下来的大红袍嫩芽,烹煮成一盏香茗。
这等好茶,这般闲情,又有谁能与我共适?陆羽何在?
知水

好山是需要好水来做陪衬的,但九曲溪却天生不是用来当绿叶的。尽管它总是无声地绕山流淌着,却真实地让人无法忽略它的存在。没有九曲溪,任凭武夷再奇秀壮丽,我也看不到一个生命意义上的武夷。九曲溪永远是武夷的灵魂。
九曲溪,一曲有一曲的秀丽,一曲有一曲的风采,每处景致,每块山石,都有自己的故事。我无法辨别是古人逆流而上所见精彩,还是今人顺流而下所见美妙。我只能辨别出九曲溪的古老。这条弯弯的溪水历经了沧桑,而这些竹筏也在历史的沧桑中沉沉浮浮,飘飘摇摇。
我不是船夫,我也不能去掌船。我生怕我的哪一篙会不小心敲醒沉睡了千年的老鱼,碰碎沉寂在石中的诗句,撞乱两岸工正的平仄和对仗,从而让九曲溪失去它原本的模样。
我只是一个游客,坐在竹筏上,顺流而漂,忘路之远近,静观两岸相对而出的青山,于寂静处怡然自得。
我在文学的长河中溯洄从之,从“红楼西游”到“关关雎鸠”,想找出一个可以用来形容九曲溪的词汇。但我的思绪却被竹篙划水的咿呀声撞断,诗词歌赋,骈文俪句,民歌乐府一下子断线跌落,全顺水漂走了。
我的头脑空了。除了静,还是静,我再也想不出别的字眼了。九曲溪就是那样宁静自然地流淌,甚至不会唱歌不会呻吟。
溪边,没有垂钓者,没有捕鱼人,也没有风流才子,红粉佳人。偶尔只能看到一只白鹭,缩着一只脚,立在一块石头上沐浴阳光。竹筏自它身边划过,它也是一动不动,简直就像一幅画。或许白鹭就是九曲溪最好的客人,它缄默地伫立,自有种悲天悯人的神态,正与九曲溪的低调相称。
九曲溪以沉默面对着我,我也以沉默回应着它。此情此景,何须多言呢?拈花一笑,便已心照不宣。
水中大大小小的鱼儿,箭一般在清澈见底的溪水中游嬉,时而还在竹筏间飞快地穿梭。更有些挤在一堆,没命地抢食物吃。
都说“仁者乐山,知者乐水”,可又有谁会像鱼儿那样真正乐水呢?这又让我想起了庄子那番知鱼论。鱼在水中自在地游,那是鱼之乐。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绕来绕去,费尽口舌,最知鱼的还是鱼,而不是人。
倘若此刻庄子在侧,我定要引出一番知水论,末了,再加上一句:
最知水的不是鱼,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武夷。
这就是我所见到的武夷,我无法用一个确切的词来形容它。它高不过泰山,险不过华山,奇不过黄山,秀不过峨眉。它无法跻身于五岳名山中,也经不起骚人墨客的吟咏和画家匠人的泼洒。但也就是这座不入诗不入画的山,偏偏入了我的心。
如果把神州的大好河山都一同画入画中,那么武夷就是画境中的留白。没有好的留白,纵然每一笔再传神,也无法画出一幅传世佳作。
历史留下留白是为了让人思索,音乐留下留白是为了让人回味,山川留下留白则是为了让人顿悟。
无需天生慧根,无需六根清净,只需身在此山,以一颗“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纯澈之心去体会,便能悟出武夷存在的真正意义。
今识武夷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哥特,我称之为阴郁中的唯美,黑暗中的华丽。
哥特是一种艺术风格,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崇尚哥特的人,生活一定很优雅,但内心也一定很孤独。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只用黑白两种色彩,就足以诠释美术的涵义,还有生命的意义。米兰昆德拉认为生命可以分为重和轻,而生命不可承受的正是之轻。那么黑与白正好能代表重与轻。
厌恶哥特的人,我只能说他们不懂艺术。真正用艺术的眼光去欣赏哥特时,你会被这种艺术所感动。举例为证吧。音乐方面,Eversleeping是难得的精品,MV相当唯美感人;电影方面,Burton和Depp合作的《剪刀手爱德华》家喻户晓,Edward苍白的面孔,忧伤的眼神,残破的爱情足以打动任何人;建筑就更不用多说了,欧洲中世纪的尖顶教堂,那叫一个美;人物方面,Depp和Carter,一个是好莱坞性感男星,一个是英伦玫瑰,帅哥加美女,Burton手下的绝佳搭档;文学方面,太多了,个人喜欢《夜访吸血鬼》和《暮色》系列,当然,电影也很不错。
我不是哥特族,充其量只是一个爱好者,不过还是想说明一下。哥特人喜欢黑暗和阴郁风,并不等于爱好暴力和血腥,相反,他们向往和平。虽然哥特把死亡当做种艺术来看,但真正的哥特人是热爱生命的,只是把这个隐藏在颓废的外表下。而且,真正的哥特跟重金属,死亡金属,朋克没关系,美国文化掺合不到这里面。哥特文化源自中世纪的欧洲,以英格兰为首。宗教银饰,十字架,黑色风衣,黑色长靴,黑色直发,苍白无血色的脸,听钢琴古典乐,爱好文学,哲学,艺术。这才是哥特,也是我喜欢并崇尚的。
P.S:以下图片很黑暗,很阴森,很Tim Burton,很少儿不宜,十八岁以下的请到此为止:P






有的人活着,他的灵魂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的灵魂却获得了永生。
只有灵魂活过的人,才算真正在人间活过。
1900,与其说这是个人名,还不如说是首曲名。他就像音乐一样诗意地活着,活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用灵魂演绎着世间至纯至美的钢琴曲。他的音乐世界中,没有世俗和肮脏,没有虚伪和罪恶,一切都梦幻得让人觉得不真实。
的确,1900的故事本来就是个传奇。现实惯了的人们,还有谁会相信他曾经真实存在过呢?
对于忙碌奔波于名利场的人们而言,1900神秘莫测,而且懦弱得无可救药。那是因为,1900的内心只对那些真正热爱艺术并用灵魂去生活的人敞开,也只有他们才能理解1900独特的世界。
从出生在钢琴上的那一刻起,1900的生命就注定会与众不同。他的惊人天赋让他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钢琴,还让他给音乐赋予了新的定义。在他的手中,音乐不仅仅是供人娱乐的东西,还可以够触及人们内心深处,反映出他们真实的内心世界。一个真正懂得音乐的人,他的生活中总会有一线光明。
谁都不会忘记1900初遇挚友Max的那段场景。1900在颠簸摇晃的船上优雅从容地走进大厅,松开了钢琴的滑轮,让钢琴与大海一起上下起伏,左右滑动。他的双手灵巧地琴键上跳动,蝴蝶般轻巧。华丽的水晶大吊灯,光滑的木地板,雕花的玻璃,醇香的红酒,一切都美得像童话中的舞会。1900就与他的三角钢琴一起,跟着海浪的旋律和节奏,在富丽堂皇的Virginia号中自由舞蹈,跳出他人生中最优雅的华尔兹。那也是1900最自由的时刻。
作为船上的钢琴师,1900目睹了各种各样的乘客,也为他们弹奏过各种各样的曲子。人们为他的音乐欢呼鼓掌,但1900的内心却无比孤独。因为再优美的旋律,都会随着一尊自由女神胜利姿态的出现戛然而止。
好在1900并不是为别人弹琴而生存,他是为自己弹,为自己的灵魂弹奏。他的音乐和他一样,与那个喧闹的时代显得格格不入。寂静的海面上,总会映出钢琴师特有的落寞。
1900一生都呆在船上,从来没有上过岸。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无法让他离开那座海上浮城。按理说,以他的才华和名气,完全可以在岸上名利双收,成为一个伟大的钢琴家。但他不肯。他不能让自己最纯洁的音乐被世俗沾染,他不想让自己像陆地上的人一样庸俗地活着。他宁愿放弃那个让他梦萦魂牵的女孩,也不愿失去自己生命中最清澈纯净的音符。他为音乐而生,也为音乐而活。88个黑白交织的琴键已足以弹奏出他短短的一生。
“我只愿选择一个女人,一所房子,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一片属于自己的风景,一种活法。”1900道出了他自己的心声。他需要的很少很少,一艘小小的Virginia号足矣。陆地对他而言,是一艘太大的船,一个太漂亮的女人,一次太长的航行,一种太浓郁的香水。陆地这首音乐,他不知道该如何弹起。
1900的音乐只适合一个孤独的人在宁静的夜晚安静地聆听,那是世间最唯美的音乐,从Virginia号中飘出,在海面上舞蹈,但从不会在陆地上着落。他的音乐和他是融为一体的,没有人能把二者分割开来,跳动着的音符流淌在他的血液中,空灵的旋律存活在他的灵魂中。
最终,1900死了,孤独地死在了爆炸的废船中。临死前,他的双手还在空气中轻盈地舞蹈,直到与绚丽夺目的火焰一起归于沉寂。他的眼神依然干净清澈,纯真得像个孩子。
1900,这个生于船,长于船并死于船的钢琴师对于世界,显然是不存在过的。即使在天堂,登记册上也找不到他的名字。他不为任何人而活,他的世界也无需让别人理解。他需要的,只是在天堂中找到一架钢琴,继续着自己钢琴师的生命,让上帝为之落泪,让整个天堂为之感动。
生如夏花般灿烂,死若秋叶般静美。用泰戈尔的这句诗来评价1900的一生再艺术再合适不过了。喜欢1900的人,必定是孤独的人,也必定是灵魂活过的人。
The Legend of 1900,无论看多少遍,我都会泪流满面。1900临终前那段低沉忧伤的独白能渗入任何孤独的人的心。你无法不被他感动,因为他已经存活在了你的灵魂深处。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再度松开钢琴的滑轮,弹奏起一首优美的钢琴曲,在你的灵魂中翩翩起舞。
有的人活着,他的灵魂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的灵魂却获得了永生。1900属于后者。

With this hand, I will lift your sorrows.我会用这只手为你担起悲伤
Your cup will never empty, for I will be your wine.你的酒杯永不会空,因为我就是你的酒
With this candle, I will light your way in darkness.我会用这支蜡烛在黑暗中照亮你的路
With this ring, I ask your to be mine.我拿着这只戒指,请求你与我共度今生
第一次看Corpse Bride,就喜欢上Victor婚礼上的这段誓言了。虽然平淡,但是却把我感动了。请原谅我的蹩脚翻译,我实在不知道怎么把这么一段美丽的英文完美地翻译过去。
再次看Corpse Bride,还是被感动得稀里哗啦。如果我是Victor,面对两个同样深爱着我的女孩,我也会难以选择。Victoria和Emily,一个美丽温柔,一个俏丽可爱;一个让他一见钟情,一个给他带来欢乐。不同的是,选择了Victoria,就要在阴暗无趣的人间生活一辈子;选择了Emily,等待他的就是永远的死亡。
电影的结局无疑是伤感的,但也是最好的结局。不管怎么说,Victor跟Victoria在一起都是最现实的,毕竟他和Emily是生与死的区别。Emily就像蝴蝶一样,只能在他的人生中留下一个难忘的轨迹而已。所以最终,Emily离开了她深爱着的Victor,化为了蝴蝶飞向天堂。可以说,是Victor的爱释放了Emily的灵魂,给与了她永恒的自由。
这就是Tim Burton式的童话故事,男主角永远是苍白忧伤的,他与美丽女主角的爱情也永远是让人心碎的。虽然风格一如他以往的那样阴郁灰暗,但已经注入了许多温情。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Victor和Emily一起弹钢琴那一幕,四只手弹钢琴,曲调那么优美动听,两个人那么快乐,怎能让人联想到他们正身处地狱之中?当然,影片中的音乐也美得无可挑剔。
不知道Corpse Bride以后会不会拍真人版。如果真要拍,男女主角也是不言而喻的了。尤其是Victor,一看就知道是根据Depp的形象设计的,更何况他已经在片中献声了。他幽灵般的哥特气质是无人能敌的。

Sweeney Todd,理发师陶德。
这是迄今为止,我最喜欢的一部哥特风格的电影。Tim Burton和Johnny Depp,这两个人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没有Depp,Burton的电影阴郁之风大减;没有Burton,Depp也无法散发出那种鬼魅一般的邪气。
本以为这部音乐片会冗长沉闷,当初选择也完全是冲着华丽的哥特风去的,但看完之后,深深被Depp所迷。这家伙简直就是为哥特而生的,天生的吸血鬼气质。

作为哥特电影迷,我以为,Sweeney Todd是Burton鬼才风格展示得最完美的一部电影,也是哥特中的哥特。灰暗的理发室,黑色的服饰,苍白的脸以及理发师脸上阴郁的神情,映衬着剃刀上鲜红的血,这强烈的色彩碰撞能碰撞出阴森恐怖的气氛。剧中最明艳的部分出现在馅饼店老板娘的幻想中,插在整部片子中显得那么突兀和不一致。这种强烈的反差也恰恰能影射出结局的凄惨。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复仇的故事。人物因为仇恨而扭曲,画面也因仇恨而越加阴郁。最令人难忘的部分还是理发师手执明晃晃的剃刀,砍向一个个麻木的顾客,在溅满鲜血的地板上舞蹈,唱着忧伤的咏叹调。永不忘记,永不原谅的仇恨都在优雅的舞蹈和甜美的歌声中酝酿,喷溅的鲜血和矢志不渝的爱情共舞。当仇恨熄灭的一刻,复仇之人才发现自己失去了一切。
整部片子没有吸血鬼,巫术和宗教,却融合了大量的哥特元素。痛苦伴随华丽,仇恨伴随凄婉,死亡伴随优雅,一切都在黑与白的交织中跳跃着,沉寂着,耐人寻味。古老的哥特文化就这样在电影中唱起了一首哀歌。
这部电影我自始至终是把它当做艺术品来欣赏的,每一个细节都处理得恰到好处,Depp和Carter的表演也是那么天衣无缝。当他们凄美的歌声在阴暗的屋子中响起,划破窗外阴沉沉的天色,我们的心可还能宁静?

我终于讲完了我的故事。
最后王子唯美地死在了阳光下,公主则沉睡在了坟墓中。一百年的相约,一百年的相守,这一切只源于一个还不到十二个小时的相恋。一百年后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我只知道,王子死的地方后来开出了大片大片的玫瑰,全英格兰的玫瑰加起来都没有那里的美。火红的玫瑰静静地燃烧着,如同那段跨越时光永恒不变的爱情。
我并不是有意要让王子死去,我比公主还要爱他。只是,我找不到比死亡更适合他的归宿。他不应该活在黑暗中,他的心门被打开后,应该是充满阳光的。我相信没有人能比他更渴求阳光和光明。或许在天堂中,会有那么一个开满玫瑰的花园,而美丽的公主就站在花丛中,等待他去挽着她的手,在阳光下跳起华尔兹。
虽然有点太过柏拉图和忧伤,但我却很喜欢这个哥特式唯美的爱情故事。月光下开满玫瑰的坟墓,优美的十四行诗,莎士比亚式的华丽与浪漫,沉睡百年的灵魂,这一切给这个故事笼上了一层梦幻的迷离色彩。
我还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故事还是那个故事,它发生在中世纪的伦敦,是一个格林童话般梦幻而又伤感的故事。
你是神话中那个绝世的美少年,我是那潭清澈的湖水。
你整日坐在岸边望着湖水,但你真正看的,却是水中那个美丽的倒影。我整日毫无疲倦地映着你的倒影,但我真正看的,却是湖水之外的那个活生生的你。
你疯狂地爱着你的倒影,不能自拔;我深沉地爱着你的实体,无可救药。
你一袭白色的衣衫,染尽了古希腊文明的灿烂;你略带忧郁的眼神,跨越了几个世纪的沧桑。我多么希望我能有一双水做成的手,可以触到你的脸庞,抚平你眼中的每一丝落寞。
有一天,你坠入了水中,平静地死去了。神把你变成了一朵水仙花。我从此再也不敢流动,因为你在水中生根发芽,我怕我一移动,就会弄疼你柔弱的根,细嫩的芽。
你虽然含笑开在我的怀中,但我们却无法言语。因为,你爱着的,还是你映入水中的那一抹倒影,亭亭玉立,幽雅清逸。
后来,你凋零了,我也变成了一潭死水。而那份深藏着的爱,未及拆封就已经被埋葬。
很多年后的一天,有人来到这里。他好奇地问,为什么这水中死满了纯情。
没有人回答他,因为没有人知道答案。


Michael,一路走好。愿你在天堂里安息。
我想对你说,不管发生了什么,我永远都是你最忠实的歌迷。你的音乐陪伴我度过了人生的低谷,你绝妙的舞蹈重新点燃了我对于生活的激情。你是不折不扣的流行音乐天王,舞台上也是当之无愧天才舞者。你是King of Pop,你是王者。
我怎么能忘掉你呢?苍白的皮肤,乌黑的眉毛,鲜艳的红唇,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再也忘不掉了。你简直就像一个神奇的怪物,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奇异的光芒,深深吸引着我。
你的You are not alone至今仍是我的最爱。在歌声中,我听到了一个柔情的你;你的Earth song让我泪流满面,我能感受到你对保护地球环境的热切;你的Heal the world让我看到了世界上爱和美的存在;你的We are the world让我欣慰,因为歌坛上还有那么干净清澈美丽的歌;你的I'll be there更是经典中的经典……你总是能让我感动。
我曾在大庭广众之前唱你的歌,我曾对着MV模仿你的太空步,我曾在电脑前激动地观看你的一场场危险演出。我还曾满怀期待地等着你复出。至于那些流言蜚语,我都置若罔闻。我也从不在乎身边人对你的偏见。它们掩盖不了你的成就。谁能在歌坛屹立了四十年而不倒,谁能整整影响了几代人,谁能自开一派舞蹈,成为经典让全世界人模仿,谁开演唱会的时候外面能停20多辆救护车,谁敢边唱边跳连着开两个小时的演唱会……你充实而精彩的人生已经不需要过多的解释。
几十年前,猫王去世。你取代了他的位置,并超越了他。今天,你又走了。世界歌坛一下子空旷了许多。我不知道以后还有谁会给我带来惊喜和感动。
Michael, we love you!
附:Michael Jackson的人生
1958年8月29日,Michael Jackson出生于美国印第安纳州(Indiana)盖瑞市(Gary)。当时,谁也无法预知,这个黑人小男孩会在后来的岁月中创下多项记录,拥有全世界最多观众注意的眼光。因为他的职业生涯的传奇性,我们用记事史的方式,与你一起分享他从五岁便开始的巨星生活。